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
作者:hetones 发表时间:2019-12-13 10:28 来源:本站
评委会应专门听取__厂职工代表对中标候选人演说的意见。
16.决标由全体评委采用无记名投标方式进行,得票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多数的中标,评委会主任宣布中标人。
投标表决时,应有公证机关的代表参加验票和计算票数。
表决结果如均未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时,则依得票数额取其前两名,由评委会进行再次评议表决,得票多者中标。
17.少数评委对中标人有重大异议,认为自己的意见足以说明中标人无经营能力和条件的,可在决标会上要求重新表决。评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,可重新投票表决一次,重新表决后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,决标终止。
18.投标人放弃中标权的,应在决标前向评委提出。
三、其它事项
19.投标答辩、评标及决标的一切资料,由招标工作人员分门别类,整理存档备查。
20.中标人的《投标方案》和答辩记录作为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依据之一,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时,中标人反悔的应负行政责任,情节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,还要赔偿招标单位本次招标及再行招标活动的一切费用。
合伙承租的投标人,合伙人负连带责任。
21.本《投标答辩、评标、决标程序及规则》的未规定事宜,评委会主任有权处置。
22.租赁经营合同生效后,招标工作全部结束。
23.本规则从__年__月__日生效。
__年__月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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