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-  渋外法律  -  最新法规  -  法律咨询  -  招标法律  -  借贷法律  -  商务法律  -  证券法律  -  版权著作  -  委托法律  -  法律服务  -  产权法律  -  劳动法律
123148法律咨询网
广告位招租

提前还借贷款的利率计算的法律规定

作者:hetones    发表时间:2019-12-13 11:13    来源:本站
 提前还借款的利率计算
  借款人在提前完成了用款活动以后,提前偿还借款,这有利于贷款人的资金回笼和流通,能够使其他人及时取得借款,更好地发挥借款的效用。因此,对于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行为,法律一直是采取鼓励态度的。在原借款合同条例中,就明确规定:“借款方提前偿还贷款的,应按银行规定减收利息”。(第16条)合同法也秉承了这一思想,它在第208条明确规定:“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。”
   在司法实践中,只因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发生的纠纷很少。随着合同活动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,尤其是银行按揭贷款活动的不断推广和普及,有关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况会不断增多,发生的纠纷也相应会不断增多。处理这些纠纷时,主要涉及到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的计算问题。
   1.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期限的认定
   按照合同法第208条的规定,在处理有关提前偿还借款纠纷计算借款期限时,要坚持“有约定按约定,无约定按实际借款期限”的原则,对只有当事人对提前偿还借款的期限问题作出特别约定的,才按照约定的期限计算利息;其他情形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借款的利息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,第208条规定是特别规定,它是针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期限如何计算的具体规定,否则就不能适用此特别规定,只能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进行计算。
   2.提前偿还借款时利率的认定
   对此间题,第208条没有具体规定。从目前各大银行的实际操作情况看,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,一般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。我们认为,这种做法是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的,与第208条的规定也不矛盾。
   一百一十八、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标准
   民间借贷问题,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。在合同法生效前,此类纠纷通常被作为一般的债务纠纷,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。合同法在总结以往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把民间借贷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,对民间借贷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,尤其是对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。它在第211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。”
   在司法实践中,适用上述规定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:
   1.无息推定原则
   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,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。该项原则,应当说是合同法在立法上的一大突破。合同法施行前,司法实践中处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,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,一般都是保护贷款人获得利息的权益,按照银行借款利率计算利息。对此,《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124条也作了明确的确认,规定“当事人因约定不明对利率发生争议的,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”。合同法的规定,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。从法理上讲,按照公平原则,应当保护民间借贷关系中贷款人对借款的收益权;按照诚实信用原则,当事人之间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,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。合同法的规定,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,虽不利于公平地保护贷款人的权益,但有利于推动互助友爱的社会生活秩序的建立。
广告位招租
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,如果您认为您的版权受到侵犯,请【点击此处】
广告赞助
 
当前标签
    文章列表
    法律咨询解答
    广告赞助
     
    合同网
    广告位招租

      站长信箱 HETONNET@QQ.COM 网站合作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法律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