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产权登记法律知识讲解
作者:hetones 发表时间:2020-05-16 11:41 来源:本站
5、土地收益金(代征):按房屋分摊的用地面积征收(详见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)卖方交纳。
6、产权登记费80元/户、印花税5元/证。
(八)自管产转让给单位(普通住宅)
1、住房手续费:按每平方米5元征收(双方各半)。
2、营业税(代征):按审定价格的5.8%征收(卖方交纳)。
3、契税(代征):按审定价格的4%征收(买方交纳)。
4、印花税(代征):由双方各自按审定价格的0.05%征收。
5、土地收益金(代征):按房屋分摊的用地面积征收(详见武汉市房地产交易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)卖方交纳。
6、产权登记费80元/户、印花税5元/证。
根据不同时间段(普通住宅)契税收取标准不一样,即;
个人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发生的房地产交易按6%征收契税。
个人在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发生的房地产交易按4%征收契税。
个人在1999年8月1日以后发生的房地产交易按2%征收契税。
单位购买房屋,于2000年5月1日一律按4%征收契税。
以上税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政策执行,如有变化,再作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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